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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过度包装”让商品回归本质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09:34:03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讯 (记者 陆雪婷 通讯员 崔伟) 4月15日,记者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新国标实施将会带来哪些新的改变?记者采访了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负责人郑海涛。

  “近年来,一些豪华包装的天价粽子、月饼、茶叶等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食品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郑海涛说。

  什么是过度包装?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据了解,去年4月开展大力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乱象专项行动以来,地区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茶叶经营主体688家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件。

  “下一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商品过度包装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茶叶、粽子、月饼等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绿色消费的科学消费理念。”郑海涛说。

责任编辑:热汗古丽·哈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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