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60万吨/年焦化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7:38:49 来源:阿克苏新闻网
2025年2月,受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60万吨/年焦化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25年10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60万吨/年焦化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公示材料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二次公示稿-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60万吨年焦化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pd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方式:09978166160。
(3)征求意见的公介范围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行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方式:09978166160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阿克苏市塔北路新农世纪城23-4-302室
联系 人:许工;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新和县星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