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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去哪儿|新疆图书馆:书香满溢 开启学习之旅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16日 15:33:52    来源:天山网

  【开栏语】眼下,新疆各地的中小学生陆续迎来了寒假时光,如何度过一个充实、有趣、长见识又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小编在此给大家带来一份寒假tips,带大家打卡新疆地质矿产博物馆、新疆科技馆、新疆博物馆、新疆图书馆等好去处,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心动不如行动,来看寒假打卡第三站新疆图书馆↓

  天山网讯(记者马新玲 迪木娜·吾斯尔汗报道)人间朝暮转,落雪入冬寒!寒假期间,安静地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享受一段漫卷书香的静谧时光,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寒假里,我们在新疆图书馆里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给这里增添了不少活力。读者中有中小学生和家长一起来借阅图书,有人专程来听讲座,还有不少读者来这里复习考试,备战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或公务员考试,图书馆里随处可见阅读学习的人。工作人员有的忙着整理图书,有条不紊,有的在指引读者检索图书目录,有的在解答读者提问,耐心细致。新疆图书馆的智慧墙上,总馆藏量、近一年进馆人次、自助机借还量一目了然。

  新疆图书馆里随处可见学习、读书的人。(马新玲 摄)

  据了解,每天来新疆图书馆的读者有四五千人,有不少读者从早上图书馆开馆就开始学习,一直到下午图书馆闭馆才离去,沉浸式学习已经成为他们寒假里的日常内容,大家学习的热情可见一斑。

  新疆图书馆一角。(马新玲 摄)

  新疆图书馆的智慧墙上,各类数据一目了然。(马新玲 摄)

  新疆图书馆是自治区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学术性社会文化教育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始建于1930年8月,原名新疆省立图书馆,1949年10月改称新疆省人民图书馆。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省人民图书馆改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1986年7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号破土兴建新馆大楼,后于2015年闭馆进行改扩建。2019年9月20日,新疆图书馆新馆正式面向读者开放。
  2022年8月,新疆图书馆联合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基础教育、维普网等一批知名数字资源生产商,建立了由学术期刊、畅销期刊、考试库、少儿绘本、有声书等30多个数据库构成的“云端图书馆”。

  新疆图书馆一至五层展厅介绍。(马新玲 摄)

  寒假期间,新疆图书馆为小朋友们特别准备了“祥龙迎春 阅享寒假”系列阅读推广活动。还有线下开展的“文化润天山春联进万家”写春联送祝福活动、绘本故事《省略号》及绘画活动、“龙腾书海 春满文苑”之年俗展览、“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活动以及线上举行的“书香迎新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有奖竞赛、“龙腾书海春满文苑”之国图公开课讲坛视频精选系列展、“龙腾虎跃一欢乐中国年”绘本阅读答题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新疆图书馆2月活动一览表。

  借阅须知:

  普通图书借阅规则

  (一)新疆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普通图书的阅览、外借服务,读者免证阅览、凭证借书。

  (二)外借图书数量以所持读者证类型为准。(电子卡、100元押金卡可借5册图书;50元押金卡可借3册图书)

  (三)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办理续借一次,为30天。

  (四)图书到期前如需续借,可关注“新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绑定读者证后即可办理网上续借。

  (五)凡未按时归还图书的读者,将按超期的天数实行拒借,最长拒借期限为30天。(例:如超期5天,则5天不能借书)

  (六)自助借阅时,请核对图书借阅信息并查看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处理。

  (七)请爱护图书,不要对图书圈划、批注、折页、撕割。如有损坏或还书时发现有新的污损、缺页等情况,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

  (八)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携出室外,违者按新疆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8号

  联系方式:0991-3850105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码关注“新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艾尼瓦尔江·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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