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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就业报到证取消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6日 09:33:59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潘红) 6月2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今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地区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科长齐碧英说,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离校前,要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定向招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可通过“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实名制登记,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进行线下实名制登记,作为人社部门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和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信息。

  齐碧英介绍,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迁入地公安部门将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落户意愿和落户政策要求等,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同时,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将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高校毕业生要及时与所在学校联系,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告知本人档案接收单位的相关信息,督促学校按规定有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和保管。地区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各县(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接收和保管,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可以关注“阿克苏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首页“作者精选”栏目内查阅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参加工作时间按照高校毕业生实际入职时间计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也可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验证学历、学位信息。

责任编辑:热汗古丽·哈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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