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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推出5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10:52:43    来源:阿克苏日报

  阿克苏新闻网/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讯 (记者 赵霞 通讯员 李一凡) 3月25日,记者从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阿克苏地区出台5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精准覆盖灵活就业群体、刚需购房家庭、住房改善家庭,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居住需求。

  新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全面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从业人员,均可自愿开户缴存,缴存人可按月、季度、年灵活选择缴存方式,实现愿缴能缴、应缴尽缴。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纳税扣除,缴存的公积金按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人才开户补贴,在校及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技术技能人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可享100元一次性开户补贴;缴存利率补贴,连续缴存满12个月且未提取、未贷款的,在原有存款利率基础上,按上年结转余额额外享受0.5%利率补贴,每年6月30日结息入账;种植、养殖、文旅等产业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个性化金融服务;可享受开发企业购房价格优惠;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时享有优先条件。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享有同等提取、贷款权益,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在本地购买自住住房并缴纳契税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自缴税之日起2年内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

  新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人在本地购买自住住房并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该项费用。自缴费之日起2年内可提取一次,夫妻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金额。

  自住住房基础功能提升改造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06—2023年建成的自住住房,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水电气暖更新、门窗更换、结构加固、绿色智能、适老化改造等项目。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按“房龄+面积(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150平方米、大于等于150平方米三个标准)”双梯度核定,最高可提取10万元,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名下住房均可申请,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办理,一户一套一次提取。

  此外,阿克苏地区将公积金贷款偿还年龄上限统一调整为68周岁,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男性、女性缴存人执行同一标准。政策进一步延长贷款周期、降低月还款压力,让缴存人能安心贷款、从容安居。

  新政策即日起施行。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简化办理流程、强化政策解读,确保新政快速落地、直达快享。

责任编辑: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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