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
微博
Qzone
当前位置: 阿克苏新闻网>首页>热点新闻>新疆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下发通知 宣传贯彻落实好两部法规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4:34:58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张云梅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日前,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印发通知,就全区社会工作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两法”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两法”是宪法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关于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在全区组织开展“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对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在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工作中,要突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引领把关作用;突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规范民主协商,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规定和民主监督内容;突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乡镇(街道)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各有关部门对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的事项实行依法准入、规范调整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落实资源、服务和管理下沉要求,为基层高效履职提供有力支撑;突出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职责作用,推动落实“两法”关于为村(居)民委员会提供工作保障的规定要求,切实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服务保障群众、支持和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等工作中的职责作用。

  通知要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两法”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重要工作内容,抓好工作统筹,加强协调推进。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统筹、精心组织,确保“两法”学习宣传贯彻全面实施、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热汗古丽·哈斯木
< img src="" style="float:left;"/>

新公网安备 652901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