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新疆在行动丨稳就业 强社保 促增收 政策组合拳让消费底气更足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8日 16:37:12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石鑫
消费,一头连着宏观经济大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老百姓的钱袋子鼓不鼓、未来预期稳不稳,直接决定了“敢不敢花钱”的底气。
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自治区提振消费工作要点》,从6个方面提出15条举措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其中,提高消费能力和意愿作为核心内容,将稳就业、强社保、促增收置于关键位置,通过一系列实打实的惠民政策,为群众消费卸下“后顾之忧”,让消费底气更足、意愿更强。

2月20日,在乌鲁木齐天山万科广场中庭,特色节目表演吸引消费者驻足观看。(资料图)
就业扩容增效 夯实消费“基本盘”
就业是民生之本、增收之源,也是提振消费的核心支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马建云介绍,今年,我区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打出“稳岗位、提技能、优服务、保权益”组合拳,以高质量充分就业夯实消费“基本盘”。
扩容就业空间,让岗位多起来。今年,新疆加大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调动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
精准帮扶,让就业稳得住。继续将劳动者就业关爱帮扶纳入自治区十件民生实事,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行“1131”帮扶(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对大龄、低保、残疾等困难人员实施“一人一策”援助,通过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技能提升赋能,让增收有底气。新疆将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模式,促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联合28个行业部门实施“强基筑梦 技能兴疆”行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层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培训60万人次以上,持续增强技能人才供给,为消费升级注入持久动力。
南疆是新疆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新疆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50%用于支持南疆地区促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南疆就业促进工程,让更多农村劳动力通过稳定就业实现增收。

4月3日,企业招聘人员为退役军人及家属介绍招聘岗位信息。(资料图)
养老待遇提升 筑牢消费“压舱石”
“手里有养老金,日常买菜、给孙辈买零食、偶尔出门旅游,心里都踏实。”乌鲁木齐市米东区76岁居民周桂兰道出千万城乡居民的心声。
今年,自治区将实施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提升行动,惠及全疆144万名领取待遇群众。同时,推动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补助,扩大覆盖范围、优化补助标准,持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激活城乡居民消费潜力。
“此举既落实了‘暖心护老’民生实事,也通过稳定养老收入、消除消费顾虑,将民生红利转化为消费动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孙战学说。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新疆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凡参加新疆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自愿参保,每年最高缴费12000元并享受税收优惠。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为群众积累更多养老储备,让大家“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敢于在教育、健康、文旅等领域增加消费,形成“保障—增收—消费”的良性循环。
失业工伤保障升级 兜牢消费“安全网”
“不怕一时失业,也不怕工作受伤,社保能托住底。”喀什市务工人员李军的话,道出社保兜底对提振消费的关键作用。
今年,新疆将严格落实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助力再就业。同时,建立工伤保险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好政策更要落实好。自治区人社系统以“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优化经办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养老金、失业金、工伤待遇等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动个人养老金等政策落地,让社保红利真正转化为群众“口袋里的收入、消费时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