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论坛丨团结奋斗共谱繁荣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7日 23:27:41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张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新疆各地通过普法宣讲、知识竞赛、团结联谊等活动,唱响知法懂法、团结进步的主旋律。正值金秋时节,天山南北流金溢彩的丰收图景、各族群众幸福笃定的笑颜,讲述着生动鲜活的团结奋斗故事,为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写下时代注脚,鼓舞各族儿女热切投身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实践。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其中“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的相关法律规定,专门围绕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作出系统性法治安排,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法治支撑。在新疆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紧扣中国式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回应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的应有之举。
作为多民族聚居地区,新疆一直有着民族团结的深厚历史传统,把民族团结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从1982年率先在全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到2009年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再到近年来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的观念深深扎根在各族群众心里,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奠定了广泛而深刻的思想基础。如今依据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无疑搭建了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凝聚团结奋斗共识的有效载体。
要充分利用这一载体,进一步夯实团结奋斗的制度根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了国家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大政方针和重点任务,从制度上、法律上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推动相关法规制度走进基层、深入人心、落地落实,不能只靠简单的法规政策宣讲,而要依托形式丰富多样的宣传周活动,把制度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道理,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明晰权利义务,进而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也要把握这一契机,把宣传成效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持续完善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配套机制。
要充分利用这一载体,深度激发共同繁荣的内生动力。阿克苏的王三街熙熙攘攘,额敏的榆柳巷温情脉脉……放眼天山南北,讲团结、谋发展的故事数不胜数。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向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封闭到繁荣进步开放的历史性跨越,“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成为各族群众心中强烈的共识。通过宣传周讲清楚共同繁荣发展的历史脉络,全方位立体式呈现民生改善的现实进程,能够将共识转化为更深层次的内生动力,为实现共同奋斗目标汇聚不竭动力。
围绕明确奋斗目标形成的团结才是最牢固的团结,依靠紧密团结进行的奋斗才是最有力的奋斗。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必将在并肩携手的共同奋斗中,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篇章。